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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介绍

关于举办“新税收、新生活”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了更加有效地宣传税收理念,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温岭市地方税务局、温岭市文联、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之“新税收、新生活”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摄影比赛要紧紧围绕全国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借助镜头,解读“新税收带来新生活”的主题思想,捕捉税收新视角下的最美“瞬间”:如展示财税工作者的最美“工作照”,展现新税收背景下的最美“实景图”,传递“税收,让生活更加美好”的理念,诠释“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现实意义。

二、主办单位    

温岭市地方税务局、温岭市文联、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在温岭市内拍摄,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6幅照片)均可。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2、本次大赛只接受近年拍摄的新作品。照片在协会指定网站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分辨率72dpi。  

3、投稿者应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入选2015年度“税收带来家乡美”摄影大赛的摄影作品拒绝参加。

5、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6、获奖作品要提交原始数字影像文件,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7、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8、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奖金含税):  

一等奖:2名:稿酬各2000元。  

二等奖:5名:稿酬各1000元。  

三等奖:10名:稿酬各500元。  

优秀奖:80名:稿酬各200元。

五、投稿方式  

请在http://www.tianxiasy.com/matchs.php?mid=85进行投稿,联系电话:88550130,QQ:279482888,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A幢1单元14楼1501室。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    

本次活动邀请专家进行评选,欢迎广大摄影人踊跃参加。

                             

温岭市地方税务局

温岭市文联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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