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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走进千年古县——乐清”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走进千年古县——乐清”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1-14 来源: 点击:8615 次  【打印

一、活动宗旨

通过摄影比赛,激发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创作热情,鼓励广大摄友深入生活,实地感受乐清天生丽质的自然风光、历史悠久的人文景观、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用摄影作品弘扬“真、善、美”,留下一批纪录对历史文化名城真实感受的摄影精品,进一步推进乐清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挖掘展示乐清历史文化内涵,缅怀乐清历代先贤事迹,弘扬优秀传统人文精神。

二、机构设置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文广新局

乐清日报社

乐清市文联

承办单位:

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乐清市时空摄影社

中国乐清网

三、投稿细则

1、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作品要求在乐清市地域范围内拍摄,内容贴近主题,鼓励创新。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作品均可,组照最多为6张。

3、作品可以在色彩饱和度、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的大幅度PS修改。

4、投稿方式:比赛采用图片投稿形式。作品一律制作成10寸,不加任何边框装饰。组照按照顺序在图片背后用胶带纸连接。照片背面粘贴自制参赛表,表格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拍摄地点、通讯地址,并在备注栏中标明“走进历史文化名城——乐清” 字样。

寄送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郑甘雨同志收。

联系邮箱:446049131@qq.com

5、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通知传送电子稿(JPG格式、大小3M以上),并在中国乐清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资格之一。

四、截稿时间

2016年1月31日(寄送邮戳日期)。

五、奖项评定

聘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奖,获奖作品将电话通知本人。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4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800元及获奖证书;

各奖项视参赛作品情况可空缺。本次比赛稿酬税费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申报缴纳。

七、活动说明

1、凡获奖作品,主办方有免费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给主、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投稿者应予以赔偿。

3、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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