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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赛事-关于举办“西锦御园”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西锦御园”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3-03-15 来源:台州市摄影协会网 点击:11702 次  【打印

关于举办“西锦御园”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西锦御园由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台州市府大道与上金线交界处,是台州城市绿心地带的楼盘。为了提高西锦御园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特举办“西锦御园”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联办单位

台州日报社、台州电台、台州摄影家协会网

三、拍摄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为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5月5日在西锦御园社区内拍摄,作品要围绕“绿心人居生活典范”这一主题,凸显西锦御园位置好、空气鲜、景观美、密度低、山水秀、前景佳等特质的场景画面。

四、参赛细则

1、参赛选手需携带拍摄证(可在西锦御园会所的销售前台登记办理)进入小区进行拍摄,或凭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证亦可;

2、参赛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得超过4张(并用胶带按序粘连好);投稿作品为纸质,尺寸为10吋(画面面积不超过8×10吋)。每一幅作品背面务必如实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简要说明等;

3参赛作品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若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全部承担。获奖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未发送原始数据者视为自动弃奖。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台州日报上公开展示;

4、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寄稿件。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网络传播、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五、奖项设置

金  奖  1幅  奖  金 10000 元及荣誉证书;

银  奖  2幅  奖金各 5000  元及荣誉证书;

铜  奖   3幅  奖金各 2000  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   6幅    奖金各 1000  元及荣誉证书;

入选奖   80幅   奖金各  300  元及荣誉证书。

备注:所获奖金税费由获奖者自理,同一作者获奖数量不限,金银铜奖获得者不得重复,获奖证书可作为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六、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将适时组织采风活动,具体时间敬请关注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站(www.tzphoto.org)。

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认真阅读和理解,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西山村西锦御园会所二楼策划部 (稿件请注明摄影比赛),联系人:岳强、卢祥华,电话:  0576-88653068,13345860000,联系QQ:1517305318,电子邮件:1517305318@qq.com

    

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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