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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赛事-仙居县“农业杯”美丽田园休闲观光农业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仙居县“农业杯”美丽田园休闲观光农业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3-04-27 来源: 点击:10847 次  【打印

为提升仙居对外知名度,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推动农业观光游,台州市摄影家协会、仙居县农业局、仙居县文联联合举办仙居县“农业”杯休闲观光摄影网络摄影大赛,热情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台州市摄影家协会、仙居县农业局、仙居县文联

二、承办单位:仙居县摄影家协会

三、摄影作品征集

1、投稿作品在内容上必须为反映仙居农业观光休闲有的关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的新作。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6幅照片)均可。

2、作者通过仙居县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xianjuphoto.com/)进入影赛影展栏目,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像素,分辨率72dpi。

3、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本次大赛只接受近三年拍摄的新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5、评审委员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是数字影像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并可不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8、作品入选本次大展的台州投稿者,可将其作为成绩之一申请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时予以申报。

9、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奖金含税):

一等奖:1名:稿酬2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各1000元

三等奖:5名:稿酬各600元

优秀奖:40名:稿酬各200元

本次活动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参展者上传作品后,在网站上公开显示,如发现不符合参展规则的作品则立即取消参展资格。符合参展规则的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在网上对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仙居县农业局

仙居县文联

仙居县摄影家协会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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